为贯彻落实经开区“十四五”规划和区党工委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筑我区科创高地,进一步明确全区创新主体培育工作重点和举措,量质并举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快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高质量科技创新激发动能活力,加快打造经开区创新主阵地,围绕科技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团结拼搏、务实争先,以强化企业培育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厚植创新优势、营造更优生态,加速壮大全区优质企业集群。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不断壮大,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做优做强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打造一批以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等为代表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次培育的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
力争到2025年末: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创新型领军企业不断涌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年评价入库数达到270家以上,有效国家高企达200家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创新企业源头引育
1.加大科技招商力度。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导向,聚焦我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招商,持续完善科技招商工作机制,对科技项目进区设置准入条件。强化目标分解,以六大园区为主体,实施“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重点招引优质科技型企业、科创平台和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大力招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主体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域或关键指标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的企业将适宜业务板块剥离,单独注册成立新的企业。力争3年内,新招引上述各类科创项目不少于300个。
2.完善企业链式孵育。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大力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质量、专业化水平。支持国资公司加大建设力度,鼓励闲置厂房、低效用地等升级改造,高标准建设孵化载体。引进一流的专业运营团队,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培育、科技服务等设定绩效目标,推进载体市场化、公司化运作。落实载体认定、运营机构等奖补政策,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加快设立域外创新中心,创新孵化模式,切实强化创新资源的链接、导入和孵育。建立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器的评定标准,充分梳理辖区内商业楼宇,指导商业楼宇创建科创载体,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掀起经开区科创载体建设热潮,进一步充实经开区创新孵化队伍。力争3年内,新增科技载体面积超15万平方米,新增省级以上孵化载体3家,科创载体内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9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
3.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大院大所扶持激励,接续推进 “五个一”工程,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加速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在我区转移、转化,培育孵化一批高科技、产业化项目,重点瞄准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理工科院校,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布局创新平台,构建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闭环的生态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场”加速走向“应用场”,助力经开区“三新三高”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碳中和研究院实体化运作,国汽轻量化研究院争创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创新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力争3年内,建成6个创新平台,通过创新平台引进或孵化科技型企业50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
(二)强化企业梯次培育
4.聚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对区内企业进行摸底分析,通过企业大数据和专职科技人员线下走访等手段,形成申报清单,建立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力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工作。对取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除享受区奖励资金外,在高企培育以及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确保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稳步逐年递增,力争2025年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70家。
5.聚焦区内高企培育企业。进一步完善入库评价和在库培育机制。对照国家高企标准梳理在库企业申报指标现状,找准短板弱项,分年度制定个性化培育措施,持续提升企业在人才团队引进、研发机构建设、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小升高”、“规升高”,重点关注当年度新招引重大项目和科技企业,落地建设时同步部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争1/3重大项目建成投产3年内获批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健全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中的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力争2025年底,实现区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超150家。
6.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的动态管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各类奖励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区科技局、各镇街、产业园区加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的动态管理和服务,督促企业按时填报年报、季报、月报等数据。对属地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要建立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将符合高新产业发展方向、在本地区培育壮大、税收或就业方面有一定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留在区内发展,避免企业流失。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等,推动全区科技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力争我区有效数高新技术企业数达200家。
7.聚焦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遴选一批具有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引导创新要素集聚,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高成长性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加速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加强全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和集聚,优先将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等列入拟上市重点企业名单,重点跟踪服务,加强上市服务和管理,为其搭建上市绿色通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高成长创新型领军企业进行投资。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8.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热情和创新动力,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和填报工作,对首次在统计直报平台完成研发投入填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研发投入超过3000万元且保持一定增长的企业,实施研发投入增量补助。
9.提升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行动,鼓励科技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备、有项目”的标准,建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培育库、高企库企业争创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推动高企库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并积极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创新中心。到2025年底,力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率达70%以上。
10.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引育。加大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引进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围绕主要产品实施专利申请,或引进优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形成高价值专利。推动全区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商标和地理标识产品培育工作,提升企业知名度、品牌含金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产业专利分析,以市场为导向实施专利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每年专利申请全覆盖,培育库、高企库企业每年申请不少于5件知识产权并实现制造业企业发明专利引进或申请全覆盖。对培育库、高企库企业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预审相关规定的,鼓励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共同帮助企业缩短审查周期。到2025年,培育库、高企库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覆盖率达80%。
(四)构建企业服务体系
11.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持续提升科技金融政策,探索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逐步丰富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全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咨询和政策支撑等一站式服务。扩大“苏科贷”、“高企贷”、“人才贷”等科技贷款规模,设立经开区科技创业投资基金,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投资等融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股权投资。
12.加快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通过线上线下、“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赴北京、上海、南京、深圳等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开展专题产学研活动,与高校院所深化对接交流,推动知名高校院所、创新平台与科技企业开展合作。到2025年底,培育库、高企库企业普遍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每年签订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以上。
13.提升科技服务水平。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科技服务机构落户,为园区企业申报国家高企提供专业化服务。每年对科技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选,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机构予以表彰激励。到2025年底,全区新增科技服务机构不少于10家。
14.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定期举办产业论坛、创业路演、科技成果与资本对接会,拓宽优秀创业项目的发现渠道。充分利用高教基地人才荟萃的优势,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打造活动品牌,给予优胜项目团队资金、场地等支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开展创新型领军企业十强评选活动,给予创新型领军企业创新研发活动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科技项目,申报区级科技项目。
15.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遴选技术专家、财税专家成为高企培育辅导员,发挥“双挂包”工作机制,建立“科技局+镇街、园区+专家”高企培育三级服务体系,打造全覆盖的高企培育服务专业团队,定期组织召开乡镇、产业园区科技助理高企申报辅导交流会。指导企业建立研发费用项目辅助账,规范研发费用归集。对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做好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切实让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定期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推进会议,协调各部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实施高企挂包服务、镇街园区挂包指导的双挂包机制,对区内5个镇街、6个产业园区实施全覆盖,加强与镇街、产业园区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指标进度完成情况,对落后指标采取相应对策。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镇街、产业园区应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实施创新驱动、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形成科技、财政、税务等职能部门间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三)加强监督考核
强化各镇街、产业园区的指标考核,重点考核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招引科技型企业等指标完成情况,目标任务分解至各镇街园区,压实各家的主体责任,并对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考核机制。
(四)强化政策扶持
进一步完善科技投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加大对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购买科技服务等创新活动给予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申报认定、引进落户给予奖励。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典型事例,提升高成长创新型领军企业品牌效应,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全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