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新技术开发区

镇江高新区于2014年10月升格为国家高新区,是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依托的9个国家高新区之一,也是镇江苏南国家自创区建设的引领区、示范区和辐射区,统筹镇江苏南国家自创区“一区十四园”。2017年6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调整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动员大会,高新区实体化运作,成为全市最年轻的一个“板块”,镇江高新区位于镇江主城区西侧,是镇江城市发展战略“一体两翼”的“西翼”,面临“G312创新带”“宁镇扬一体化”、扬子江城市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等一系列战略布局的机遇,镇江高新区将成为镇江城市向西发展,对接南京的先导区、核心区和主阵地。当前镇江高新区正在围绕“城市发展新空间、特色产业承载地、创新驱动主引擎”,打造高新产业、高新企业、高端人才和新技术、新模式、新金融、新业态高度集聚的 全市新经济发动机。

镇江高新区在2018年度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评价中位列第72位,进2位;在江苏省高新区中排名第16位,进9位;在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中位列53位,进81位。

坚持“无规划、不建设”的理念,同步推进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空间规划方面,推进“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全级规划体系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全域规划和四个片区规划的1+4规划格局,实现一张规划全覆盖,一张蓝图绘到底。先期推动创新核心区规划建设,占地240亩、45万平方米“团山睿谷”项目已经开工建设,菁英人才公寓等城市配套项目进展顺利。深入实施工业园区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戴家门路、康士伯海事、五洲创客等重要节点景观优化、绿化亮化、改造出新等工作推进顺利。

抓住项目发展的“生命线”,围绕项目发展、产业转型,做好“引盘转升”四字文章。坚持高端项目“引”,围绕船舶与海工配套、半导体通信、高技术服务等五大产业,分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智能经济等新经济,成功招引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0个,总投资超350亿元。坚持闲置载体“盘”,完成胜华船厂破产重组,推进睿泰产业园A座、亿兆软件园资产收购,通过项目落户,先后盘活存量载体14.5万平方米。坚持产业结构“转”,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6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2%,“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工作取得全新突破。突出传统产业“升”,加快推进德国贝克尔LNG船舶岸电系统、纳米光学膜等项目,助推船舶、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先后引进镇江智能制造研究院、中澳人工智能研究院、“中-乌船舶及海洋工程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南京师范大学镇江创新发展研究院、江苏科技大学海洋装备研究院、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新材料产业科技服务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及国家镇江创业分园、创业黑马镇江学院专业孵化器22个。全力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入选国家“双创”升级特色载体,获批江苏省船舶海工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江苏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9件。深入实施“团山英才”计划,成功举办“镇江高新区杯”先进制造业创新创业大赛、2018国际低碳(镇江)大会镇江高新区分会、江苏省产学研专场对接洽谈会等多场“双创”活动,新增市“金山英才”计划11名,省“双创”人才1名、省科技副总8名。

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运行机制,遵循“大部制”改革、扁平化管理思路,设置一办七局一中心,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权责、一门心思抓发展”的高效运转。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承接工作,确保既能“接得住、用得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正式运行,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3550”目标基本实现,证照分离改革稳步推进,首批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96.55%,初步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成立项目推进服务办公室,构建项目建设全过程、全流程、一条龙服务体系。

启动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采用信用融资模式,推动纯信用项目贷款。建立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与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苏科贷”“高保贷”“高新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在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十四园”宣传推广运用。成立全省科技企业融资路演服务中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举办路演活动6场,达成融资意向1.5亿元。

镇江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并跻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参照执行国务院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经费中按规定核定间接费用等。同时,跻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苏南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由科技部牵头的部际协调小组,将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支持苏南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将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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